question-icon 销售退回时应该如何开票?

我之前销售了一批货物给客户并开了发票,现在客户那边因为一些原因把货物退回给我了。我不太清楚这种销售退回的情况,在开票上要怎么操作,是直接把之前的发票作废,还是要开红字发票,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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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销售退回开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销售退回的情况下,开票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个重要概念——红字发票。红字发票其实就是负数发票,当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就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来冲减原来的销售收入和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相关增值税发票开具规定,分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是在开具发票当月发生销售退回,且销售方未抄税并且购买方未认证,这种情况下比较简单,销售方可以直接在开票系统中将已开具的发票作废,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或者不再开票。比如你1月10号开了发票,1月20号货物被退回,而且满足上述条件,就可以直接作废发票。 要是跨月发生销售退回,或者购买方已经认证了发票,那就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若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总之,销售退回开票要严格按照规定操作,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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