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怎样补缴土地出让金?


安置房补缴土地出让金是一个涉及到土地性质转变和房产权益完善的重要事项。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土地出让金的概念。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对于安置房而言,很多原本是划拨土地性质,要转变为出让性质,就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关于补缴的地点,一般是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者不动产登记中心。因为这些部门负责土地相关的管理和登记工作,安置房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手续通常在他们那里办理。 在补缴金额的计算方面,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计算方式。常见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按照基准地价的一定比例来计算。基准地价是政府根据土地的位置、用途等因素确定的土地价格标准。比如有的地方规定,安置房补缴土地出让金按照基准地价的40%来计算。另一种是按照评估价格来计算,会找专业的土地评估机构对该安置房所占用土地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评估价格的一定比例来确定补缴金额。 补缴的流程一般如下:第一步,准备材料,通常需要提供安置房的产权证书、房主的身份证明、土地权属证明等材料。第二步,提出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到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者不动产登记中心,填写补缴土地出让金的申请表格。第三步,审核与评估,如果是按照评估价格计算出让金,相关部门会安排专业评估机构对土地进行评估。第四步,缴纳出让金,根据计算确定的金额,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其他规定的缴费方式缴纳土地出让金。第五步,变更登记,缴纳完成后,凭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办理土地性质变更登记手续,将土地性质从划拨变更为出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补缴土地出让金是有明确法律依据和规范流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