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过期食品该如何维护权益?


当收到过期食品时,消费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要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安全权,即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过期食品显然对消费者的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同时,该法还赋予消费者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一步,消费者应保留好相关证据。证据是维权的关键,包括购买过期食品的票据,它能证明购买的时间、地点和商品;食品本身,要确保食品的包装、标签等完整,以便能清晰看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二步,可以先尝试与商家协商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与商家沟通时,要明确指出食品已过期的问题,并依据法律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 如果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会帮助消费者与商家进行沟通协调。有关行政部门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具有监管市场经营秩序和食品安全的职责,他们接到投诉后会对商家进行调查处理。 此外,消费者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仲裁需要双方事先约定仲裁条款,通过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如果没有仲裁约定,消费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