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采购没有发票该如何入账?
我在公司负责采购工作,经常会有一些零星采购,像买个办公用品啥的,有时候对方给不了发票。我就很苦恼,不知道这种没发票的情况该怎么入账。担心处理不好会影响公司财务,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在法律和财务上是怎么规定操作的。
展开


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零星采购没有发票入账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情况及处理方法。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所以,在正常情况下,采购方有权要求销售方提供发票。 然而,在实际的零星采购中,可能会遇到无法取得发票的情况。这时,入账需要遵循一定的财务和税务规定。 如果是小额零星采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对于增值税起征点,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 - 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 - 500元(含本数)。也就是说,如果零星采购满足上述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标准,即使没有发票,也可以凭借符合规定的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进行入账和税前扣除。 若采购金额超过了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标准,就必须取得发票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无法取得发票,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这部分支出需要做纳税调增处理,即不能在税前扣除,要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总之,企业在遇到零星采购没有发票的情况时,要根据采购金额和销售方的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妥善的账务处理,以避免税务风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