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增值税专票跨月作废后如何退税?

我开了一张增值税专票,但是跨月才发现需要作废。现在不知道该怎么操作才能完成退税,也不清楚退税的流程和要求是什么,担心自己操作失误导致退税失败,希望了解具体的退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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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票退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概念。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当增值税专票跨月作废后涉及退税问题时,以下是详细说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等相关规定,跨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直接作废,而是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来冲减原发票。如果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如果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完成红字发票开具后,对于多缴纳的增值税税款,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纳税人需要填写退税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红字发票、原发票等。主管税务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退税。整个退税流程可能因地区不同而在细节上有所差异,纳税人在操作过程中可随时咨询当地税务机关获取准确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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