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通行费抵扣进项税该如何申报?


高速通行费抵扣进项税的申报是企业税务处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高速通行费抵扣进项税。简单来说,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所支付的通行费,按照规定可以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相应的进项税额,这样可以减少企业需要缴纳的税款。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申报流程如下:第一步,取得符合规定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目前,通行费电子发票分为征税发票和不征税发票,只有征税发票可以用于抵扣进项税。纳税人可以通过“票根”APP或票根网(https://www.txffp.com/)获取通行费电子发票。 第二步,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发票勾选确认。在申报期内,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取得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行勾选、确认,这一步骤就相当于确认这些发票是用于抵扣进项税的。 第三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时,将勾选确认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填入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中。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这部分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在申报过程中,企业要确保取得的发票真实、合法、有效,并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操作,以免影响进项税的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