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享受安置房该怎么安置?
我家这边在进行拆迁安置,说是有安置房。但我因为一些原因没办法享受安置房,现在就很发愁以后住哪。我想知道在不享受安置房的情况下,一般会有什么样的安置方式,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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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享受安置房的情况下,通常有货币补偿、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等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是指征收方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以货币形式给予被征收人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也就是说,会有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您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然后按照市场价格给予您相应的货币补偿,让您可以用这笔钱去购买合适的住房。 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如果不选择安置房,还可能会有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的方式。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这种方式就是征收方会为您重新安排一块合适的宅基地,让您可以在上面重新建造属于自己的房屋。 如果您面临不享受安置房的情况,首先要详细了解当地的征收补偿政策,弄清楚具体的安置方式和补偿标准。如果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可以与征收方进行协商沟通,争取合理的补偿。若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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