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借钱买房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老公正在考虑离婚,房子是婚后他借钱买的。我现在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房子到底会怎么判?是会都给他,还是我们俩平分?还有他借的那些钱,是他自己还,还是得我也一起还?真的特别迷茫,希望能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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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涉及男方借钱买房的情况,法院的判决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是房产性质的判定。如果是婚前男方借钱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婚后未共同偿还债务,则该房产为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要是婚后男方借钱买房,一般应当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这是因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后借钱买房的行为通常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以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借款有明确约定仅用于购买该房屋且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一般情况下该房屋可认定为男方个人财产,但男方需偿还借款。因为此时借款目的明确且具有专属性。 接着是债务承担问题。如果房屋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男方所借债务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债务为男方个人债务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债务由男方个人承担。 最后是房产分割。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首先可以协商分割。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所规定。例如一方对家庭付出更多,像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在分割时会适当予以照顾 。总之,男方借钱买房离婚时的判决需综合房产性质、债务承担、各方对家庭贡献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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