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双方借款买房离婚后该如何分配?

我和另一半借款买了房,现在走到离婚这一步了,对房子怎么分配完全没头绪,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双方借款买的房子,离婚时是怎么划分的,是平分还是有别的分配规则,希望能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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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借款买房,在离婚时的分配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双方对于房产分配有事先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进行处理。这很好理解,就好比两个人提前说好了怎么分,那就按说好的办。 要是没有约定,就要先确定房产的性质。如果该房屋是夫妻婚后以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房屋按揭贷款,房屋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偿还按揭贷款,这种情况下一般会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房屋按揭款为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先由夫妻双方商量怎么分,如果商量不拢,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决定,比如哪方对孩子照顾得多、哪方是女方、哪方没有过错等。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后面共同还贷,且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先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但是,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另外,如果借款明确是用于购房且有相应证据予以证明,那此借款就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房屋的价值可以由双方协商来确定,要是协商不成,通常就通过评估来确定。房屋归一方所有的话,这方就得按照房屋的现值补偿另一方一半的借款以及相应的利息。倘若借款没有明确用于购房,或者只有一方主张用于购房但却缺乏证据,那么此借款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在离婚时,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不需要承担借款以及利息。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会作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配。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就是在离婚等情况下,对共有房产进行分割后进行的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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