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起诉征地拆迁诉求棚改?


如果要起诉征地拆迁诉求棚改,以下是详细步骤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确定起诉类型和被告。如果是对拆迁部门在拆迁过程中未履行法定职责,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况,比如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和方式公布拆迁补偿方案等,这种适用于提起行政诉讼,被告通常是相关拆迁管理部门;要是拆迁部门在拆迁过程中没有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操作,导致自身权益造成损失,例如非法拆除房屋等,则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被告一般是实施拆迁行为的主体 。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签订以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这表明如果在棚改征地拆迁中涉及补偿协议问题,可按此条规定处理 。 其次是准备起诉材料。在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中,都需要精心编制起诉书。起诉书要清晰写明原告(自己)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详细阐述诉讼请求,比如要求合理提高补偿金额、提供合适的安置房屋等;说明事实和理由,也就是为什么要提起诉讼,把征地拆迁过程中遇到的不合理情况写清楚。同时要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证据材料,例如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若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需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等 。 再者是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起诉棚改征地拆迁相关纠纷,一般要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 最后是前往法院起诉。携带准备好的起诉书和证据材料,前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发起诉讼。法院在受理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例如安排开庭时间,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参加庭审等。在庭审过程中,要积极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需要注意的是,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已经达成协议,但其中任何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事后反悔,且未经行政机关作出裁决的情况下,仅仅针对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将其视为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处理。同时,如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先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 相关概念: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