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房主找不到了,房子该怎么过户?
我买了套二手房,钱都付了,手续也办得差不多,就差过户。结果现在原房主联系不上了,不知道该咋办。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办法完成房子的过户,需要走什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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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房主找不到的情况下,要完成房子过户是一件相对复杂但仍有办法解决的事情。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可能的途径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从合同角度来看,你与原房主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若原房主未按照合同约定协助你办理过户手续,其行为就构成了违约。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尝试通过以下步骤解决:第一步,收集相关证据。包括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与原房主的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你们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关系以及你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第二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以原房主违约为由,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房主履行合同义务,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原房主。公告期满,无论原房主是否出庭,法院都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如果法院判决你胜诉,你可以凭借生效的判决书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也就是说,你无需原房主配合,拿着法院判决书就可以完成房子的过户。 综上所述,即便原房主找不到,你依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完成房子的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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