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土地该如何过户?

我刚离婚,在离婚协议里明确了土地归我。现在想把土地过户到自己名下,可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做。想了解一下办理土地过户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具体的过户流程是怎样的,会不会很麻烦,得跑好几个部门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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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土地过户,首先要明确土地的性质,是建设用地还是农村承包地等,不同性质土地过户规定有所不同。 如果是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过户,若在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中有针对房产所有权归属问题的清晰规定,产权管理部门便可根据该项所有权分割进行相应的产权变更事宜。办理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一是离婚的相关法律文书,如判决书或协议书; 二是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是由公安机关出具的门牌号码通知; 四是房屋所有权证书,以便进行更名手续的办理 。在此过程中,仅需支付变更登记的手续费,无需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关于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手续,则需要以下材料: 1. 转让合同或协议; 2. 转让方的土地使用权证; 3. 受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经核对无误后交复印件); 4. 契证(原件经核对无误后交复印件); 5. 受让方的身份证件(原件经核对无误后交复印件); 6. 以及其他国土部门可能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通常情况下,只需提供以上所述的材料即可)。 如果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过户,若土地处于夫妻共同承包经营范畴内,离婚时双方可先协商确定土地归属。若协商无果,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形作出判决。判决之后,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之一方能够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确权过户手续。一般而言,需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离婚判决书、离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这保障了离婚时土地权益的合理分配和后续过户等手续依法进行。 相关概念: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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