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证遗赠房产该如何进行过户呢?

我最近遇到了公证遗赠房产过户的问题。我已经拿到了房产的遗赠公证,但不太清楚具体的过户流程,也不知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我担心在过户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所以想了解一下详细的操作步骤和相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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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证遗赠房产过户,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并准备相关材料,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这一步是为了明确房屋的准确面积等信息,为后续过户提供基础数据。 接着,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过户条件。 然后,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在这个过程中,税务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是否需要缴纳税款以及具体的税款金额。 最后,凭借完税凭证等材料完成更名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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