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证遗赠房产该如何过户,在法律上又是如何认定的呢?

我最近遇到了公证遗赠房产过户的问题。我是受遗赠人,已经拿到了公证材料,但不太清楚具体的过户流程和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的认定标准。比如需要准备哪些具体材料,各个环节有哪些注意事项等,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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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证遗赠房产过户及法律认定相关内容如下: **一、过户流程** 首先,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明确房屋的准确面积等信息。接着,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之后,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后就能完成更名过户。 **二、法律认定** 1. **材料要求**: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2. **登记机构及制度**: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同时,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 **物权效力**:按照《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属于登记生效的例外。 **三、时间规定** 过户后一般30日内能拿到房产证。因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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