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老人不在了,房产证该如何过户呢?


在民法典的规定下,老人去世后房产证的过户流程及相关要点如下: ### 确定继承方式及继承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所以首先要明确老人是否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以此确定继承人。如果没有这些,就按照法定继承,由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等)继承。 ### 准备相关材料 - **死亡证明**:这是必不可少的,用于证明老人已经去世。 - **遗嘱或相关协议**:如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需提供原件。 - **亲属关系证明**: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 - **房产证**:即要过户的房屋的产权证明。 - **身份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等。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 办理过户流程 1. **房屋测绘(部分情况需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确定房屋的准确面积等信息。 2. **申请继承登记**:持准备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 3. **税收核定**: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明确需要缴纳的税费。不同地区和房屋情况,税费可能有所不同。常见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等。 4. **领取新证**:领取完税凭证后,换领新的房产证。 ### 办理时间 一般来说,继承房产办理过户手续,整个手续完结最长不超过三十个工作日。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