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深入了解地役权的权利及特点?

我最近对房产相关的法律知识比较感兴趣,尤其是地役权这一块。想知道地役权具体都有哪些权利,这些权利在实际生活中是怎么体现的,还有地役权都有什么特点。希望能有人详细给我讲讲,让我能清楚明白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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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地役权,简单来说,就是为了使用自己不动产更便利或者提高它的效益,按照合同约定去利用他人不动产的一种权利。比如,你家的地在里面,要出去必须经过邻居家的地,你和邻居约定,给你通行的权利,这就是一种地役权。 从法律规定来看,《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指出,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这里面,他人的不动产就是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就是需役地。 地役权的权利方面,地役权人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利用供役地,像刚刚说的通行权,还有比如在供役地上铺设管道等。 地役权的特点如下: 首先,它是一种用益物权,是对他人不动产使用、收益的权利。 其次,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它不能和需役地分开单独转让,也不能脱离需役地成为其他权利的对象,并且会随着需役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没了而消灭。比如,你把自己的房子卖了,那么基于这个房子产生的地役权也跟着没了。 再者,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这意味着地役权是一个整体,不能部分转让或者消灭。 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是利用他人不动产来让自己不动产更便利的权利。地役权在生活中涉及很多方面,在处理不动产相关事务时要特别留意。 相关概念: 地役权: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需役地:自己的不动产,因使用地役权而受益的不动产。 供役地:他人的不动产,为需役地提供便利的不动产。 用益物权: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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