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分到两套房,名字写三代人怎样写合算?


在拆迁分到的两套房上写三代人的名字,不同的写法在法律上会产生不同的影响,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虑怎样更合算。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共有产权这个概念。共有产权就是多个产权人共同拥有一套房产。在我国《民法典》物权编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就是各个共有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和分担义务;共同共有则是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通常基于家庭关系等产生。 如果选择把三代人的名字都写在房产证上,且没有明确约定份额,那么一般会视为共同共有。这种情况下,三代人对这两套房子共同拥有权利,在处分房产时,需要所有共有人一致同意。好处是体现了家庭共同拥有房产,保障了每个家庭成员的权益;但弊端是如果之后家庭成员之间出现矛盾,对房产处分意见不一致时,可能会引发纠纷。 若明确按份共有,比如根据出资情况、对家庭的贡献等确定每个人的份额,这样在房产处分、分割等方面会更加清晰。根据《民法典》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这种方式可以避免日后可能因为份额不明确而产生的纠纷。 从税费角度来看,写名字的不同方式也可能会有影响。例如,后续如果涉及房产的继承、赠与、买卖等情况,税费政策会有所不同。如果只写一代人的名字,比如父母的名字,之后发生继承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在办理过户时可能会涉及一定的公证费等费用;如果是生前赠与,也会有相应的税费。 综合考虑,如果家庭关系和睦,没有明显的利益冲突,共同共有可能是一个简单直接的方式;如果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明确按份共有会更合适。同时,还需要结合家庭的具体情况,如是否有债务、未来房产的使用规划等因素来确定最合算的名字写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