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患纠纷受害方该如何处理?

我家里人在医院治疗时出了状况,感觉是医院方面有责任,我们作为受害方,完全不知道该从哪里入手处理这个医患纠纷,是直接找医院理论,还是走什么别的程序,想知道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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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遭遇医患纠纷,作为受害方可以参考以下步骤来处理: 首先,及时收集和保留证据。证据是处理纠纷的关键,它包括病历资料、检查报告、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病历资料记录了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过程等重要信息,对判断医院是否存在过错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因此,受害方应及时向医院要求复制这些资料。 其次,与医院进行沟通协商。可以先尝试与医院的相关部门,如医务科等进行沟通,客观、冷静地陈述事情经过和诉求。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沟通记录,包括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通过协商,看能否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卫生行政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专业知识,提出调解建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医学会、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应当载明并详细论述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等内容。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受害方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受害方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准备好起诉状、证据等材料,积极参与诉讼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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