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检查门店发现有过期商品会有处罚吗?
我开了一家小门店,前几天有督察来检查,我担心店里有过期商品。要是真被查出有过期商品,会不会受到处罚呀?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到底会不会被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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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检查门店时如果发现有过期商品,通常是会给予处罚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罚情况。 首先,过期商品指的是超过了商品标明的保质期限的商品。销售过期商品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也规定,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一旦督察在门店检查中发现过期商品,门店的经营者大概率会面临上述法律规定的相应处罚。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门店经营者应定期检查商品的保质期,及时清理过期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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