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刑事诉讼管辖权是怎样规定的?
我在处理一个涉及跨国犯罪的事情,想了解在国际法层面,对于刑事诉讼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不清楚不同国家之间是依据什么原则来确定对这类刑事案件的管辖,比如犯罪行为发生地不同、犯罪人国籍不同等情况下,到底该由哪个国家来进行刑事诉讼,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国际法中的刑事诉讼管辖权,是指国家对跨国犯罪等刑事案件进行起诉和审判的权力。它主要基于以下几种原则来确定。 属地管辖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只要犯罪行为发生在一个国家的领土范围内,这个国家就有权对该犯罪进行管辖。这是最常见的管辖原则,就好比在一个房子里发生了事情,房子的主人自然有权来处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属人管辖原则,即一个国家有权对本国公民在国外实施的犯罪行为进行管辖。这体现了国家对本国公民的一种管理和约束。比如中国公民在国外犯罪,按照中国刑法规定应负刑事责任的,中国司法机关可以对其进行管辖。 保护管辖原则,当犯罪行为侵害了一个国家的国家利益或者公民利益时,即便犯罪行为不在该国领土内,犯罪人也不是该国公民,该国也可以行使管辖权。例如外国人在国外对中国国家或公民犯罪,按照中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中国刑法。 普遍管辖原则,对于一些国际社会公认的严重犯罪,如海盗罪、战争罪、恐怖主义犯罪等,不论犯罪行为发生在哪里,犯罪人是哪国人,任何国家都有权进行管辖。这是为了维护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和秩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