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名字是否有用?
我婚前全款买了套房子,现在结婚了,老婆想让我在房产证上加她名字。我有点犹豫,不知道加了名字后有没有用,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这房子的归属会怎么算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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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名字是有用的,在法律层面会产生重要影响。 从法律概念来讲,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原本属于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这部分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当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时,这一行为通常被视为是对另一方的赠与。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房产证上加名的行为就属于不动产物权的变更登记,一旦完成登记,另一方就成为了房屋的共有人。 这意味着,房屋的产权状态发生了改变,从原来一方的个人财产变成了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不过,具体的分割比例可能会根据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由法院综合判断后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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