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管婚前还是婚后只要加名字就属于双方财产吗?

我最近在考虑和对象买房的事情,对于房产加名这方面不太清楚。想知道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只要在房产证上加了名字,这个房子就一定属于双方财产吗?我主要是想弄明白加名后财产的性质界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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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关于房产加名后是否属于双方财产,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按照《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房产证上登记了谁的名字,从法律层面就会对其权益有所确认。 如果是婚后加名字,一般情况下,可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自己单独所有的房产加上另一方名字,就属于这种情况。《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后加名的房产通常也在此列,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婚前加名的情况要复杂一些。如果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房产,然后加上另一方名字,这种加名行为可以看作是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就成为双方共有财产。但要是婚前只是付了首付,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共同偿还的部分以及这部分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前首付部分及首付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婚前购房一方。并且,如果双方对房产有书面约定归属,比如约定房产归某一方单独所有,那么即使加了名字,也按照约定来确定财产归属。 总之,房产加名后是否属于双方财产,既要考虑加名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也要考虑房产的出资情况、双方有无书面约定等多种因素。 相关概念: 不动产物权:就是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享有的物权,像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通俗说就是对这些不动产的各种权益。 不动产登记:指的是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通过登记来确定不动产的产权归属等情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书面约定:夫妻双方用文字形式对财产的归属、使用、处分等问题作出的约定,这种约定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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