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婚后拿到房产证属于夫妻双方吗,是否有效?
我家房子是回迁房,回迁的时候还没结婚,但是婚后才拿到房产证。我现在就想知道,这房子属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呢?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吗?心里一直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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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回迁房婚后拿到房产证是否属于夫妻双方,以及是否有效,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该回迁房是一方在婚前通过拆迁补偿等方式确定获得的,只是房产证在婚后才办理下来,并且回迁房的取得与另一方没有关系,那么一般来说,该回迁房应被认定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即使房产证是婚后取得,房子本质上还是属于婚前一方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回迁房在拆迁安置过程中,考虑了另一方的人口因素、居住权益等,比如按照家庭人口数量进行面积补偿等,那么另一方可能对该回迁房享有一定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房子可能最初是基于一方的婚前房产回迁,但因为涉及到另一方的权益,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再者,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对该回迁房的归属有书面约定,比如约定该回迁房属于夫妻共同所有,那么这种约定是有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只要约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就会受到法律保护。 总之,判断回迁房婚后拿到房产证是否属于夫妻双方,要综合考虑回迁房的来源、拆迁安置政策以及夫妻双方是否有相关约定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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