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别的公司借现金付工资是否合法?
我们公司这个月资金周转有点困难,没办法按时用自有资金给员工发工资。所以打算跟别的公司借现金来支付工资,就是不知道这样做在法律上合不合法,会不会有什么风险和问题,希望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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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公司跟别的公司借现金付工资这种行为本身一般是合法的。首先,从借贷关系来讲,这属于企业之间的借款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只要借款合同是基于真实的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无效情形,那么企业间的借款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 其次,关于用借来的现金支付工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强调工资要用货币形式支付,现金属于货币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用现金支付工资符合法律关于工资支付形式的要求。 不过,企业在操作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一方面,借款合同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内容,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另一方面,在支付工资时,要做好相关记录,比如工资发放表等,以证明工资已经按时足额发放给员工。如果企业长期依赖这种借款方式支付工资,可能反映出企业存在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善经营策略和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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