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补助餐费算工资吗?
我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差,公司会给出差补助餐费。我不太清楚这笔补助餐费在法律上算不算工资。因为涉及到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经济补偿金计算等问题,如果算工资的话,那相关计算数额就会有变化。所以想问问,出差补助餐费到底算不算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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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出差补助餐费是否算工资,需要先明确工资的定义。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这里所说的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而出差补助餐费,其目的是为了补偿员工在出差期间额外的饮食费用支出,并非是对员工劳动的直接报酬。 通常情况下,出差补助餐费不属于工资范畴。它更类似于一种费用报销或者特殊的补贴。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将出差补助餐费明确纳入工资结构,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为工资的一部分,或者在实际操作中一贯将其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发放,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出差补助餐费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工资。 在实践中,如果涉及到劳动争议,比如计算加班工资基数、经济补偿金等问题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出差补助餐费是否算工资。如果双方对此有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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