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内跌倒死亡算凶宅吗?
我买了套二手房,入住后才听说之前有个老人在屋里跌倒后死亡。我心里膈应得很,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这种情况算凶宅吗?要是算,我能不能以此要求卖家退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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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屋内跌倒死亡是否算凶宅,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凶宅”的定义。“凶宅”更多是一种民间说法,通常指发生过自杀、他杀、离奇死亡等非自然死亡事件的房屋。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涉及到合同履行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如果卖家明知房屋内发生过跌倒死亡事件,却故意隐瞒这一信息,可能构成欺诈。因为这种信息可能会对买家是否购买以及以何种价格购买房屋产生重大影响。 如果买家能够证明卖家隐瞒屋内跌倒死亡这一事实,并且该事实对自己的购房决策有重大影响,那么买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撤销合同后,买家可以要求卖家返还购房款,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然而,如果该跌倒死亡事件只是普通的意外,且在社会普遍认知中不属于会对房屋价值和使用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那么可能难以认定为“凶宅”。此时,买家要求撤销合同可能就比较困难。总之,是否算“凶宅”要结合具体情况和社会一般观念来判断,同时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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