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家里的房子面临拆迁,获得了一笔拆迁款。现在夫妻双方对于这笔拆迁款的归属存在争议,不清楚这笔钱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判定标准和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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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相应的拆迁款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屋被拆迁,所获得的拆迁款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拆迁款可视为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置后所得的收益。 其次,若被拆迁的房屋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在婚后没有进行过维修、修缮等增加房屋价值的行为,那么拆迁款一般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例如,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该房屋因政府规划被拆迁,所得拆迁款应归该方个人所有。因为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拆迁款只是对该婚前财产的一种转化形式。 此外,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考虑。如果拆迁安置协议中明确约定拆迁款只归一方所有,那么应按照协议约定来处理。例如,夫妻双方与拆迁部门签订的协议中写明,因某一方对房屋的特殊贡献,拆迁款归该方所有,这种情况下拆迁款就属于约定的一方。另外,如果公有住房承租权是在婚后取得的,拆迁款通常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但如果是婚前取得公有住房承租权,且拆迁政策未考虑同住人员因素,拆迁款可能归取得承租权的一方所有。 总之,判断拆迁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综合考虑房屋的产权归属、拆迁政策以及双方的约定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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