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金是否属于职工薪酬?
我公司每个月都会缴纳残疾人保障金,我有点搞不清楚这部分费用是不是属于职工薪酬范畴。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看,残疾人保障金到底算不算职工薪酬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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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残疾人保障金是否属于职工薪酬,我们首先要明确职工薪酬的概念。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具体有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
而残疾人保障金,它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它并不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报酬或补偿,与职工个人的劳动服务没有直接关联。所以,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性质来看,残疾人保障金不属于职工薪酬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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