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金临时人员工资算在内吗?
我公司请了一些临时人员来做短期项目,现在要计算残疾人保障金了,不太清楚这些临时人员的工资要不要算进去。不知道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在计算残疾人保障金时,临时人员的工资算不算在里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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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残疾人保障金计算中临时人员工资是否算在内的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一下残疾人保障金。它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对于临时人员,如果他们与用人单位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那么他们在计算残疾人保障金时,其工资是算在工资总额里面的。因为这种情况下,他们属于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范畴。 要是临时人员属于季节性用工,比如一些企业在旺季临时招聘员工来完成特定的生产任务,工作时间集中在某个季节,这种情况下需要将其用工人数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相应的工资也会计入计算范畴。 然而,如果临时人员只是短期的、临时性的劳务关系,没有签订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或协议,通常情况下他们的工资是不算在计算残疾人保障金的工资总额里的。 总之,判断临时人员工资是否算在残疾人保障金计算范围内,关键在于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情况以及合同签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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