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冷静期之内算离婚了吗?

我和伴侣去申请了离婚,现在处于离婚冷静期。但我心里一直没底,不知道在这个离婚冷静期内,我们到底还算不算夫妻。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离婚冷静期之内到底算不算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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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回答离婚冷静期之内是否算离婚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的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后,婚姻登记机关会给予双方三十天的时间,让双方慎重考虑是否真的要离婚。这三十天就是离婚冷静期。 从法律层面来看,在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并没有完成离婚的法定程序,所以不算离婚,双方依然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只有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才算真正离了婚。如果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撤回申请,或者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没有共同去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程序就会终止,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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