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屋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最近在考虑婚姻财产的事情,自己有套婚前房屋,对象希望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我想知道加上名字后,这房子是不是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想了解从法律层面是怎么认定的,以及后续要是有财产分割等情况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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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屋婚后加名字一般是属于共同财产的。 首先从法律规定角度来说,根据《民法典》中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原本一方的婚前房屋,那是其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另一方名字,这是对房产所有权进行变更登记。这就相当于房屋所有人自愿把部分房产份额赠与给另一方,完成加名登记后,另一方依法就取得了相应的房产份额。 从实践情况来看,一旦加名成功,要是日后涉及离婚财产分割,该房屋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然后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来处理。一般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像是否共同偿还房贷等;还有婚姻持续时间的长短等,以此来确定双方各自应分得的房屋份额。不过,如果夫妻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明确了房屋的份额或者归属,那么就按照约定来执行。 总之,在没有特殊书面约定的情况下,婚前房屋婚后加名字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相关概念: 不动产物权:指的是对不动产享有的物权,像房屋就是典型的不动产,对房屋的所有权等权利就属于不动产物权。简单说就是和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相关的财产权利。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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