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账者不还钱把房子抵押给我这种情况合法吗?

有人欠了我一笔钱,一直拖着不还,最近说要把他的房子抵押给我来抵债。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不知道这样做合不合法,后续会有什么风险,该怎么操作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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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抵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欠账者不还钱把房子抵押给债权人这种行为本身是具有一定合法性的,但需要满足诸多条件并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抵押”这个概念。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在这种情况下,欠账者作为债务人,把房子抵押给你,就是将房子作为偿还债务的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所以,你和欠账者需要签订一份书面的抵押合同,明确上述各项条款。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也就是说,对于房子这种不动产抵押,必须到相关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才正式设立。只有办理了登记,你在法律上才享有对该房子的优先受偿权。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房子办理了抵押登记,在实现抵押权时也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如果欠账者到期仍不履行债务,你不能直接取得房子的所有权,而是需要通过与欠账者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不成的,你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同时,要确保该房子不存在其他权利瑕疵,比如是否已经被抵押给了其他人,是否存在司法查封等情况。如果存在这些情况,可能会影响你抵押权的实现。 总之,欠账者把房子抵押给你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行的,但一定要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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