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否是公司必须给员工缴纳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但是公司一直没给我交住房公积金。我不太清楚这是不是公司必须要给员工缴纳的。要是必须缴纳,我就打算和公司沟通下。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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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从法律角度来看,住房公积金是公司必须为员工缴纳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该条例第二十条明确指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若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公司有义务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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