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写的现金没有转账记录法律会认可吗


借条写的现金没有转账记录,法律也是有可能认可的。 首先,要明确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这就是说出借人不仅要有借款合同,还得证明已经实际把钱交给了借款人,也就是借款人真正收到了钱,合同才成立。 从借条本身来说,如果借条是各方真实意愿,协商一致,不违反相关强制性法律规定,并且签字了,那借条就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但是仅有借条还不够,在没有转账记录的情况下,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比如现金交付金额,如果金额较小,在日常生活中符合用现金交付的习惯,法院认可的可能性较大;要是金额巨大,仅靠现金交付就不太符合常理,法院可能会更谨慎审查。 出借方的支付能力也很关键,如果出借人有能力拿出借条上所写金额的现金,也能增加法院认可的可能性。另外,双方的交易形式及习惯、交易背景以及借贷双方之间的人际关系等,都会作为法院判断的依据。 如果出借人除了借条,还能提供其他证据,比如借款时在场人的证人证言等,也有助于让法院认可借款事实。要是没有转账记录,又不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确实已经将钱交给对方的,那么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出借人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相关概念: 实践性合同:是指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在民间借贷中,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就是实践性合同,光有借款的约定还不行,得实际把钱给对方,合同才成立。 举证不能:就是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在这种情况下,可能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比如在借贷纠纷里,出借人没办法证明把钱借给了对方,法院就可能不支持出借人的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