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领导规定同事之间遇到必须打招呼,不然就罚款,这合法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领导新出台了个规定,要求同事之间碰面必须打招呼,要是没打招呼就要被罚款。我觉得这规定很奇怪,也有点不合理,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公司领导这么做是不是合法的,我该怎么应对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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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领导规定同事之间遇到必须打招呼,不然就罚款,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首先,罚款属于国家行政机构特有的权力和职能,企业作为组织实体并无此类权利。《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规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这说明只有行政机关才有罚款的权力,公司领导以这样的规定罚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越权行为。 其次,在劳动法律关系中,虽然员工与用人单位存在隶属关系,但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对员工进行罚款。《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明确,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而同事之间没打招呼这种情况,显然不属于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范畴,公司不能据此罚款。 如果公司依据这个规定对员工进行罚款,员工可以采取一些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与公司领导沟通,说明该规定的不合法性;若沟通无果,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公司改正;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概念: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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