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第三人应该出庭而没出庭,庭后补材料是否合法?

在一场官司里,有个第三人按说该出庭,但他没出庭,而是在庭后补交了一些材料。我不太清楚这种操作在法律上合不合法,想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这种补材料的行为会不会被认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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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诉讼中,第三人是指对于已经开始的诉讼,以该诉讼的原被告为被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由该诉讼中的原告或者被告引进后主张独立的利益,或者为了自己的利益,辅助该诉讼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参加人。 关于第三人应该出庭而未出庭,庭后补材料是否合法,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有提供证据以证明自己主张的权利和义务。第三人作为诉讼参与人,也享有举证的权利。 一般情况下,如果第三人因正当理由未能出庭,比如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时参加庭审,那么在庭后提交相关材料,以辅助法庭查明案件事实,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是被允许的。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审查第三人庭后补交材料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如果这些材料对于案件的审理具有重要作用,能够帮助法庭准确认定事实,法院可能会接受这些材料。 然而,如果第三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仅仅是为了拖延诉讼进程或者恶意干扰庭审秩序而庭后补材料,法院可能会对该材料的采纳持谨慎态度。法院有权力根据庭审的进程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第三人庭后补交的材料。如果该材料与案件关键事实无关,或者提交时间明显不合理,法院可能会不予采纳。 综上所述,第三人应该出庭而没出庭,庭后补材料是否合法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形和法院的裁量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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