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以土地抵押是否合法?
我有个朋友之前借了别人一笔钱,当时想用自己家一块地抵押给对方,写了个简单的抵押条子。我不太清楚这样做有没有法律效力,就想问问像这种因为欠钱用土地抵押的情况到底合不合法呀?我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要求。
展开


一般来说,单纯以土地抵押来偿还欠款多数情况下是不合法的,这里说的土地指的是土地所有权。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也属于国家所有 。也就是说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者村集体,个人没有土地所有权,自然不能将土地所有权拿去抵押。 不过,如果是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权,在满足一定要求时可以抵押。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财产可以抵押。但如果是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除法律特别规定外,是不得抵押的。 另外,不动产抵押设立是有要件的。首先,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次,抵押物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能是有产权纠纷的不动产;再者,抵押物的价值应当经过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且评估要公允;最后,不动产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登记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相关概念: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建设用地使用权:指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