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人后有必要垫付医药费和手术费吗?

我开车不小心撞人了,伤者家属要求我垫付医药费和手术费,可我也担心后续的事情,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有没有必要垫付这些费用呢?要是垫付了,之后会不会有麻烦?不垫付又会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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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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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说,撞人后并没有绝对必须垫付医药费和手术费的强制要求。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救治伤者是首要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从实际情况来看,撞人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垫付。如果撞人者选择垫付,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垫付凭证,比如医院的收费票据、转账记录等,这些凭证在后续的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中非常重要。这样做可以在最终确定责任和赔偿金额时,清晰地计算自己已经支付的费用,避免产生纠纷。 如果撞人者不垫付,也不违反法律规定。此时伤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费用问题:一是等待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二是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垫付;三是在治疗结束后,通过协商或法律诉讼要求责任方进行赔偿。不过,不垫付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与伤者及其家属的关系,也可能面临伤者家属的催促和压力。 总之,撞人后垫付医药费和手术费不是法律强制要求,但从人道主义和积极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垫付也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但要注意做好相关的证据留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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