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方报了医保后还起诉我,这合理吗?

之前和别人发生了点纠纷,导致对方受了点伤。对方去医院看病走了医保报销,现在又跑来起诉我要求赔偿。我就很纳闷,他都报了医保了,还能再让我赔偿吗?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他这么做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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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权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对方报了医保后还起诉您是否合理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几个方面来分析。首先,医保报销是基于参保人缴纳医保费用后,在符合医保规定的情况下,对医疗费用进行一定比例的报销。医保的目的是为了减轻参保人的医疗负担,保障公民的基本医疗权益。它遵循的是社会保险的原则,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而民事侵权赔偿则是基于侵权行为的发生,侵权人对被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法律责任。简单来说,医保是为了让您在生病或受伤时能有一定的经济支持来看病,而侵权赔偿是因为别人的错误行为给您造成了伤害,您可以要求对方为您的损失负责。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就明确了侵权人需要对被侵权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然而,在对方已经通过医保报销了部分医疗费用的情况下,这里就涉及到医保基金的追回问题。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也就是说,如果对方的医疗费用本应由您来承担,医保基金先行支付了这部分费用,医保部门是有权向您追偿的。 对于对方起诉您的情况,如果对方已经从医保报销了部分费用,在要求您赔偿时,应当将已报销的部分扣除,因为不能让对方因同一损害获得双重赔偿。如果对方没有扣除已报销部分而全额起诉您,您可以在诉讼过程中提出抗辩,并提供相关的医保报销证据。法院在审理时,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合理确定您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所以,对方报了医保后起诉您本身不一定不合理,但关键在于赔偿范围的确定是否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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