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医保后能否起诉第三方进行赔偿?


在讨论走医保后能否起诉第三方赔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医保和第三方赔偿的基本概念。医保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患病或遭受伤害时能够获得基本医疗保障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它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出资建立医保基金,当参保人员生病就医时,可以按照规定从医保基金中报销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而第三方赔偿则是指在侵权行为中,由实施侵权行为的一方对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这里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这就表明,如果是第三方的责任导致了你的伤害,原则上医保是不应该支付相关费用的。但在实际情况中,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比如一时无法确定第三方或者第三方拒绝支付,医保基金先行进行了支付。 那么走医保后还能不能起诉第三方赔偿呢?答案是可以的。虽然医保已经报销了部分费用,但这并不影响你向第三方主张赔偿的权利。因为医保报销是基于你与医保机构之间的保险关系,而你向第三方索赔是基于侵权责任关系。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当你从第三方获得赔偿后,医保基金先行支付的部分,你需要返还给医保基金。因为医保基金的先行支付只是一种垫付行为,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你的基本医疗需求,而不是免除第三方的赔偿责任。例如,你因交通事故受伤,医保报销了5000元的医疗费,之后你起诉肇事者并获得了包括医疗费在内的全部赔偿,那么你就需要将医保报销的5000元返还给医保基金。 此外,在起诉第三方赔偿时,你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费用清单、病历、事故责任认定书等,以证明你的损失以及第三方的侵权行为与你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同时,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一般民事侵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