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换房屋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我和朋友打算交换房屋,不知道这种交换房屋的行为在税收方面是怎么规定的,需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呢?我对这方面的法律不太了解,想弄清楚我们交换房屋到底有没有这方面的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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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增值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交换房屋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这里所说的“转让”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 对于交换房屋这种行为,如果交换双方都取得了一定的经济利益,也就是相当于取得了收入,那么通常是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如果交换的是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这是考虑到个人居住用房的特殊性,为了保障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而设置的优惠政策。 所以,你和朋友交换房屋时,首先要确认房屋是否为国有土地上的房产,以及是否属于居住用房。如果是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可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核实,符合条件就能享受免征政策;若不符合上述条件,可能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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