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屋需要交土地增值税吗?


在我国,关于赠与房屋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土地增值税的概念。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简单来说,就是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因为房产增值了,国家要对这部分增值收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这里强调了“取得收入”这个条件。 对于房屋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进一步明确,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不过,这里的“赠与”有特定范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四条规定,细则所称的“赠与”是指如下情况:(一)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二)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也就是说,如果是这两种情况下的房屋赠与,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如果房屋赠与不属于上述规定的两种情况,比如赠与给非直系亲属且不是用于公益事业等,那么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有偿转让房地产的一种特殊形式,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具体的计算方式和缴纳标准,要依据相关法规结合房屋的增值情况等来确定。所以,在进行房屋赠与时,要准确判断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免税条件,避免税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