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是否属于无偿协议?
我和别人签了个租赁合同,对方说这是无偿协议,可我觉得我是付了租金的。我不太懂法律,就想问问租赁合同从法律上来说是不是无偿协议呢?我付了租金还能算无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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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通常不是无偿协议。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简单来说,就是一方把东西交给另一方用,另一方要为此付钱。这里的租金就是承租人获得租赁物使用、收益权利的代价。比如你租房子,每个月要给房东房租,这就是典型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表现。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就从法律条文上明确了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也就表明了租赁合同一般是有偿合同。 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可能存在特殊情况,当事人之间约定无偿使用租赁物。但这种情况较为少见,并且需要有明确的约定,否则,按照法律规定和一般的交易习惯,租赁合同就是有偿协议。所以,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租赁合同是需要支付租金的,不属于无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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