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是按税前金额计算吗?
我发工资的时候发现工资扣税好像有点多,不太清楚个人所得税到底是按照税前工资来算,还是扣除一些费用之后的金额来算。我想弄明白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基数到底是税前工资,还是有别的算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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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一般并不是简单地按照税前工资来计算,而是有一套较为复杂的计算方式。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概念。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个人所得税的重要依据,它是指个人取得的各项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后的余额。而税前工资是指个人在未扣除任何税费和其他费用之前的全部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所说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则涵盖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也就是说,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先从税前工资里扣除上述法定的扣除项目,得到应纳税所得额,再对照相应的税率表来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例如,小张每月税前工资是10000元,他每月缴纳社保和公积金1000元,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他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10000 - 5000(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一年6万元平均到每月) - 1000 - 1000 = 3000元。然后根据税率表,找到3000元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就能算出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了。 所以,个人所得税不是直接以税前工资为基数计算,而是经过一系列法定扣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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