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事纠纷中出租方不让经营报警是否有用?

我租了个商铺做生意,合同还没到期,出租方突然不让我继续经营了。我和他沟通也没用,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报警有没有用,能不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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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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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纠纷里,出租方不让承租方经营时报警是否有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这种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关系是基于租赁合同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租赁合同是出租方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方使用、收益,承租方支付租金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若出租方违反该约定,不让承租方经营,这就属于违约行为。 从报警的角度来看,如果出租方采取了过激行为,比如强行驱赶承租方、破坏经营设备、限制承租方人员人身自由等,这就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在这种情况下报警是有用的,警方会依据治安管理相关规定对出租方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以维护现场的治安秩序和承租方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然而,如果出租方只是单纯地口头表示不让经营,并没有实施上述违法的暴力行为,那么这本质上还是属于民事合同纠纷。报警后,警方一般会进行调解,但不会直接对纠纷进行裁决。这种情况下,报警虽然可能暂时缓解双方的冲突,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合同违约的问题。此时,承租方可以通过协商、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协商时,双方可以就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等问题进行沟通;若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时,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和合同约定来判定出租方是否违约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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