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在结婚前买了套房子,现在结婚了,有点担心这房子会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结婚前买的房子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有没有啥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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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一方在结婚前用自己的钱全款购买的房子,并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这就好比你在结婚前自己掏钱买了个包包,这个包包自然是属于你个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二种情况,若是一方在结婚前支付了房子的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并且房子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在这种情况下,房子仍然属于支付首付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男方婚前付首付买了套房子,婚后和女方一起还贷款,那么婚后他们一起还的贷款以及这部分贷款对应的房子增值,就是夫妻共有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三种情况,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将另一方的名字也加在了房产证上,这种行为通常被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那么该房子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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