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前期物业是否必须进行招投标?

我有个小区要确定前期物业,不知道是不是一定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选。不清楚法律上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问问大家,前期物业必须要进行招投标吗,还是有其他的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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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期物业招标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前期物业并不一定必须进行招投标。 前期物业管理,指的是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所进行的物业管理。对于前期物业的招标问题,《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作出了相关规定。该条文表明,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且,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但是,对于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这意味着,对于住宅物业,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要通过招投标来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不过存在两种特殊情况可以不进行招投标而采用协议方式选聘。一是投标人少于3个,如果通过正常的招投标流程,由于参与的投标人太少,难以形成有效的竞争,也就无法通过招投标来为小区选出合适的物业服务企业。二是住宅规模较小,这种情况下如果强制进行招投标,可能会增加不必要的成本和流程,所以经过相关部门批准,也可以不进行招投标。 而对于非住宅物业,目前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建设单位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选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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