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取垃圾清运费是否合理?
我所在小区的物业要收垃圾清运费,可我觉得物业费里应该包含了这部分费用。我不太清楚物业单独收取这个费用合不合理,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看,物业这样做是否有依据,我有没有必要交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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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判断物业收取垃圾清运费是否合理,需要分情况讨论。 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相关概念。物业费是业主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的,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等服务的费用。而垃圾清运费是专门针对将小区内的垃圾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场所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物业费包含垃圾清运费,那么物业再单独收取就是不合理的,业主有权拒绝缴纳。因为合同是双方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 然而,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明确将垃圾清运费纳入物业费范畴,或者明确约定了要单独收取垃圾清运费,并且该收费标准经过了相关部门的备案或者符合当地物价部门的规定,那么物业收取垃圾清运费就是合理的。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这笔费用。 此外,有些地方可能会有地方性的法规或者政策对垃圾清运费的收取进行规范。比如,某些地方规定由政府承担一部分垃圾处理费用,物业不能再重复收取。所以,业主还需要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当遇到物业收费问题时,业主可以先查看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条款,若对收费有疑问,可以与物业进行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物价部门反映,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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