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后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且房贷没还完,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和配偶婚后贷款买了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现在房贷还没还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房子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算的话,依据是什么?要是不算,又有哪些特殊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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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且房贷没还完的情况下,一般算夫妻共同财产,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购置的房产,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有明确的书面协议规定其归属。这是因为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一般都属于共同财产范畴,用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不改变其共同财产的性质。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房贷也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需要由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然而,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会导致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 1. 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全款购房,这种情况下房产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用自己婚前的积蓄在婚后全款购买了房产,且能明确证明购房资金来源为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2. 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然后用个人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其名下的,也属于个人财产。比如一方用自己婚前的房产变卖所得支付新房首付,且后续还贷也是用自己的其他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下新房属于个人财产。 3. 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买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例如男方父母全款为男方购买房产,且房产证只写男方名字,该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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