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和车位管理费是否属于重复收费?
我买了房子还买了车位,物业每个月既收物业费又收车位管理费。我觉得这俩费用是不是有点重复了,毕竟我都交物业费了。我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这算重复收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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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物业费和车位管理费是否属于重复收费这个问题上,需要先明确这两种费用的具体含义。 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简单来说,物业费主要是用于保障小区公共区域的正常运转和维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物业服务合同中会明确约定物业服务的范围和收费标准。 而车位管理费是指物业公司针对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取的费用。其用途主要包括停车场的保洁、保安、设施维护等与车位直接相关的服务。比如停车场的照明设备维修、车位划线的更新等。通常,在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单独的车位服务协议中会对车位管理费进行约定。 从法律角度和实际服务内容来看,物业费和车位管理费并不属于重复收费。因为二者所涵盖的服务内容和范围是不同的。物业费侧重于小区公共区域的服务和管理,而车位管理费则专注于车位本身及相关设施的服务和管理。只要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并且收费标准经过合法的程序确定,那么同时收取物业费和车位管理费就是合理合法的。当然,如果业主发现物业公司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却收费的情况,或者收费标准过高且不合理等问题,可以通过与物业公司协商、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甚至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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